金融界音讯,近来,北京中兵岩土工程有限公司因未依规则进行施行工程监测,被北京市住宅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给予处 20000.00 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据公告内容,北京中兵岩土工程有限公司是坐落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亦庄新城 0202 街区 YZ00 - 0202 - X47R1 地块的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亦庄新城 0202 街区 YZ00 - 0202 - X47R1 地块项目(1+住宅楼等 26 项)的基坑支护、地基处理及抗浮锚杆工程专业分包单位。该项目基坑规划开挖深度为 6.42 - 7.95m,依照《住宅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施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办理规则有关问题的告诉》建办质[2018131 号)附件 2 第条的规则,该基坑工程归于超越必定规划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2024 年 4 月 2 日执法人员对该项目进行现场查看时,基坑支护施工完结,没有回填,单位自基坑开挖之日(2023 年 9 月 25 日)起未对地下水位施行监测,不符合该工程《亦庄开发区 0202 街区 YZ00 - 0202 - 4701 地块基坑支护工程》规划总阐明三)第八章第 1 条第 5 款及《修建与市政地基基础通用标准》(GB55003 - 2021)第 7..4 条的要求。上述行为有几率会使安全事故的产生,归于未依规则进行施行工程监测的行为。该行为的直接担任的主管人员是法立滕,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是周宇。
北京中兵岩土工程有限公司违背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办理规则》第三十五条第(二)项和《北京市住宅城乡建设体系行政处罚裁量基准》C1667700B020,构成了未依规则进行施行工程监测的违背相关规则的行为。给予处 20000.00 元罚款的行政处罚。